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于2026年7月11日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专题研讨会。本次会议由律所主任曹宏律师牵头部署,合伙人米拉律师主持,全所律师参与讨论,任来珠副主任及杨慎雷律师、海克瑞律师、王辉律师、袁红梅律师等提出了相关的修改意见。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逐条研读草案修改内容,结合新疆法律服务市场与一线办案实际集中交流,围绕四大方面集中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细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动调查令制度入法,完善律师维权救济,推动建立违法追究制度与追责条款;
2.明晰律所法律性质、律师与律所法律关系,将律师管理规则上升为法律;
3.针对目前执法环境存在的问题,要推动建立违法追究制度,强化制裁规定,纠正“有法不依”、“违法难究”现象;
4.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明确法律咨询机构准入、业务边界、名称管理与违规惩戒机制;
5.优化草案条文表述,完善律所党建条款实操性,协调“以事实为根据”与“以证据为根据”及律师保密义务的适用冲突。
律师们一致认为,《律师法》是律师的大法,直接关系律师的执业和生存。当前的《律师法》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应当通过修法活动进行弥补和修订。作为律师,要通过积极参与修法活动,推动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会议结束后,律所汇总各方意见形成正式书面修改建议,分别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新疆律师协会和直属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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