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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资讯丨我所律师参加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巡回法庭首次开庭

    时间:2024-04-25 11:37:05  来源:  作者:海克瑞

          2024年24日11时,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巡回法庭敲响设立以来第一槌,就原告某物流公司诉被告某联合公司集装箱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我所律师任来珠、海克瑞作为本案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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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15日,原被告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50只集装箱,租赁期限为90日,租赁费用为3900美元/只,双方对违约责任等也做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交付了50组集装箱,后因被告下游公司取消发运,致使原被告租赁合同未能完全履行。双方因有关费用承担发生争议,诉至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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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我所两位代理律师在庭前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的陈述、举证、质证、辩论,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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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将进一步提升自贸区法律服务能力,积极参与、代理在自贸区内涉及的贸易、服务、投资等法律事务,为新疆自贸试验区的各个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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